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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暨永续经营委员会

联嘉光电依据金管会公司治理3.0-永续发展蓝图之政策及相关规定,积极展现本公司永续发展的决心,健全永续 发展(ESG)体系,并强化本公司于资本市场之竞争力,于2020年11月12日董事会通过设置「公司治理暨永续经营 委员会,以强化ESG(Environmental环境保护、Social社会责任、Governance公司治理),并进行环境保护、社 会责任、公司治理之风险评估,以确保公司的永续营运。本公司之「公司治理暨永续经营委员会」由黄国欣董事 长担任主任委员、黄昉钰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林君宙财务长兼任公司治理主管,负责公司治理相关事务,并 由财务、稽核、股务及议事等经验达三年以上之人员提供董事执行业务所需资料、协助董事遵循法令、依法办理 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相关事宜、制作议事录等事项。

 

利害关系者鉴别

联嘉光电为落实公司永续经营的目标与愿景,于2020年启动ESG (Environmental环境保护、Social社会责任、 Governance公司治理)揭露之专案,系依循英国AA1000 SES利害关系人议合标准,由经理级以上28位主管共同 进行鉴别,针对提出之「责任、影响力、张力、多元观点、依赖性」等5项构面,检视各类型利害关系人与联嘉 光电之关连性进行评分,且于评分后立即针对统计结果进行讨论与确认。经分析结果,确认重要利害关系人为股 东、客户、员工与供应商等4类,且说明各重要利害关系人对联嘉光电之意义。

 

环境永续管理方针

环境永续管理方针 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的法规遵循
重大原因 法规遵循是公司经营的基本准则,我们遵循国内外及客户之相关法规要求,并符合国际趋势潮流,这是本公司永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与课题。
管理目的 有效管理本公司法规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皆已遵循相关法令。
政策 遵守政府法令规章,将不定期更新法规条例,并确实查询公司是否符合法规标准。
承诺 以最高诚通道德标准从事营运活动,同时追求最佳经营绩效。
恪守环保法规要求,落实绿色环保政策,不逾越法令。
责任 藉由内部控制及稽核机制的完善建立与落实执行,达成确保法令遵循的目标。
依据法规及其他要求查核管理办法,定期评估适用的法令与规章要求之符合性。
环境法规权责单位为劳工安全卫生室,相关环保法规由同仁定期更新幷自我评估是否违反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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