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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重視公司治理,依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設置功能性委員會, 協助董事會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目前本公司設置之功能性委員會有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


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

本公司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由4名獨立董事組成,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每季至少開會一次,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本公司訂有「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一、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二、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三、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四、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五、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年度主要工作重點:
1.財務報表之審查及關鍵查核事項之溝通。
2.稽核及會計政策與程序。
3.內部控制制度暨相關之政策與程序。
4.公司風險管理。
5.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重大資金貸與或背書保證。
7.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獨立性評估。
8.衍生性金融商品及現金投資情形。
9.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法規遵循。

 
職稱 姓名 主要經(學)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召集人 盧廷劼 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秘書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副秘書長
證券期貨分析協會理事
公司經營暨永續發展協會理事
東吳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淡江大學商管學院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講師
輔仁大學兼任講師
南山人壽(股)公司-獨立董事
凌網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委員 邱建良 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副教授
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
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暨系所主任
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兼商管學院院長
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兼推廣教育處執行長
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
委員 翁小蘅 合作金庫財富管理部協理
合作金庫保險代理部協理
合作金庫三峽分行經理
合庫證券(股)公司監察人
合庫證券(股)公司董事
合庫金國際租賃有限公司監事
無。
委員 林志成 台灣期貨交易所副總經理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董事
宏力資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宏力移動股份有限公司顧問
中華民國證券期貨分析協會理事
國立師範大學管理研究所兼職講師
宏力移動股份有限公司顧問
中華民國證券期貨分析協會理事

風險管理:
114年度2次風險管理報告(114/5/8、114/11/13),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洽悉並提報董事會。


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出列席情形、運作情形:
114年度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主要年度工作統計
113年度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主要年度工作統計
112年度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主要年度工作統計
111年度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主要年度工作統計
110年度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主要年度工作統計
109年度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主要年度工作統計

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

 

為健全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及強化管理機制,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訂定 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組織規程
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之職權:
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一、定期檢討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二、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獨立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三、定期評估董事、獨立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
本委員會履行前項職權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確保公司之薪資報酬安排符合相關法令並足以吸引優秀人才。
二、董事、獨立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績效評估結果,暨公司短期及長期業務目標之達成、公司財務狀況等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三、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四、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酬勞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五、訂定董事、獨立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應考量其合理性,董事、獨立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宜與財務績效表現重大悖離,如有獲利重大衰退或長期虧損,則其薪資報酬不宜高於前一年度。
六、本委員會成員對於其個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七、考量經驗、專長及獨立性,制定董事之選任標準,提請董事會決議通過。
八、向董事會推薦本公司董事之候選人。
九、向董事會建議除本委員會外之董事會各功能性委員會成員名單。


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由四名獨立董事組成,委員符合該委員會所需之專業能力。 委員會成員如下:

職稱 姓名 主要經(學)歷 是否為獨立董事 專長
召集人 邱建良 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副教授
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
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暨系所主任
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兼商管學院院長
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兼推廣教育處執行長
公司治理、經營管理
委員 盧廷劼 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秘書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副秘書長
公司治理、經營管理、財務
委員 翁小蘅 合作金庫財富管理部協理
合作金庫保險代理部協理
合作金庫三峽分行經理
合庫證券(股)公司監察人
合庫證券(股)公司董事
合庫金國際租賃有限公司監事
公司治理、經營管理
委員 林志成 台灣期貨交易所副總經理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董事
宏力資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宏力移動股份有限公司顧問
中華民國證券期貨分析協會理事
國立師範大學管理研究所兼職講師
公司治理、經營管理
 

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出席情形及運作

 



公司治理暨永續經營委員會

聯嘉光電依據金管會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之政策及相關規定,積極展現本公司永續發展 的決心,健全永續發展(ESG)體系,並強化本公司於資本市場之競爭力,於2020年11月12日 董事會通過設置「公司治理暨永續經營委員會,以強化ESG(Environmental環境保護、Social 社會責任、Governance公司治理),並進行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公司治理之風險評估,以 確保公司的永續營運。本公司之「公司治理暨永續經營委員會」由黃國欣董事長擔任主任委 員、黃昉鈺總經理擔任副主任委員。時由林君宙財務長兼任公司治理主管,在112年5月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由商惠芬經理專任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 務,並由財務、稽核、股務及議事等經驗達三年以上之人員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 助董事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股東會及董事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議事錄等事項。

2025年度業務執行情形如下:

項次 內容
1. 規劃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會議時程、擬訂會議議程並協助主席依法召集會議,於時限內分送會議資料及議事錄。
2. 於各次董事會會後負責檢覈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訊息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
3. 協助董事執行職務並提升董事會效能,負責處理董事要求事項。
4. 安排董事進修課程,以符合法令建議之進修時數。
5. 協助執行董事會績效評估。
6. 依法辦理股東會相關事宜,並於符合公司治理評鑑指標之期限前,公告議事手冊、年報等相關中英文版資料。
7. 不定期更新公司網站資訊,俾使投資人了解公司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等相關資訊,以維護股東權益。


2024年度業務執行情形如下:

項次 內容
1. 規劃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會議時程、擬訂會議議程並協助主席依法召集會議,於時限內分送會議資料及議事錄。
2. 於各次董事會會後負責檢覈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訊息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
3. 協助董事執行職務並提升董事會效能,負責處理董事要求事項。
4. 安排董事進修課程,以符合法令建議之進修時數。
5. 協助執行董事會績效評估。
6. 依法辦理股東會相關事宜,並於符合公司治理評鑑指標之期限前,公告議事手冊、年報等相關中英文版資料。
7. 不定期更新公司網站資訊,俾使投資人了解公司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等相關資訊,以維護股東權益。


2023年度業務執行情形如下:

項次 內容
1. 規劃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會議時程、擬訂會議議程並協助主席依法召集會議,於時限內分送會議資料及議事錄。
2. 於各次董事會會後負責檢覈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訊息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
3. 協助董事執行職務並提升董事會效能,負責處理董事要求事項。
4. 安排董事進修課程,以符合法令建議之進修時數。
5. 協助執行董事會績效評估。
6. 依法辦理股東會相關事宜,並於符合公司治理評鑑指標之期限前,公告議事手冊、年報等相關中英文版資料。
7. 不定期更新公司網站資訊,俾使投資人了解公司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等相關資訊,以維護股東權益。


2022年度業務執行情形如下:

項次 內容
1. 規劃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會議時程、擬訂會議議程並協助主席依法召集會議,於時限內分送會議資料及議事錄。
2. 於各次董事會會後負責檢覈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訊息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
3. 協助董事執行職務並提升董事會效能,負責處理董事要求事項。
4. 安排董事進修課程,以符合法令建議之進修時數。
5. 協助執行董事會績效評估。
6. 依法辦理股東會相關事宜,並於符合公司治理評鑑指標之期限前,公告議事手冊、年報等相關中英文版資料。
7. 不定期更新公司網站資訊,俾使投資人了解公司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等相關資訊,以維護股東權益。




永續發展委員會

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14年10月14日通過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並任命委員,永續發展委員會由4名獨立董事及1名董事組成,永續發展委員會每年至少開會2次,永續發展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永續發展目標,並強化永續治理。
本公司訂有「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一、制定、推動及強化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年度計畫及策略等。
二、檢討、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
三、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企業永續報告書」。
四、督導本公司永續發展守則之業務或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執行。
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於民國114/10/14召開會議並由委員推舉董事黃昉鈺女士擔任永續發展委員會召集人/會議主席

職稱 姓名 主要經(學)歷 是否為獨立董事 專長
召集人 黃昉鈺 國立台灣大學圖書館與資訊系學士
美國Price Waterhouse資深電腦顧問
國聯、聯宗、聯欣、聯鈞董事
聯嘉光電創辦人之一
環境 (E)、社會 (S)、公司治理 (G)。
委員 盧廷劼 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秘書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副秘書長
社會 (S)、公司治理 (G)。
委員 翁小蘅 合作金庫財富管理部協理
合作金庫保險代理部協理
合作金庫三峽分行經理
合庫證券(股)公司監察人
合庫證券(股)公司董事
合庫金國際租賃有限公司監事
社會 (S)、公司治理 (G)。
委員 林志成 台灣期貨交易所副總經理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董事
宏力資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宏力移動股份有限公司顧問
中華民國證券期貨分析協會理事
國立師範大學管理研究所兼職講師
環境 (E)、社會 (S)、公司治理 (G)。

永續發展委員會出席情形及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