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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制度

本公司为办理员工退休相关事项,特依据劳动基准法及劳工退休准备金提拨管理办法,订定「员工退休管理办法」。组成勞工退休准备金监督委员会,按月提拨退休金到委员会专户, 另依据新制退休金办法,按月提拨退休金到勞保局之员工个人账户,其退休相关细节均比照劳动法令相关规定办理。

申请资格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请退休:(依据劳动基准法第53条)
-在本公司服务满15年以上年满55岁者。
-在本公司服务满25年以上者。
-在本公司服务满10年以上年满60岁者。
申请流程 自请退休者须于退休前一个月前提出,检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具退休申请单,经核准后于退休日(最后上班日)前办妥离职程序完成工作移交。
本公司得自劳工退休准备金专户支付员工旧制退休金,劳工退休准备金之请领由人事单位依相关法令规定协助办理。